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

最亮的星星


  終於完成了人生中第二個配樂工作,老土一點也得說句:真的感觸良多。

  去年,有一個中四生在學校跳樓自殺,那些人說他有思覺失調,還記得我在電視上看到新聞的時候我說了一句:「痴線架?做乜話人痴線?」其實當時我也沒有很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卻有一種很強烈的感覺,總覺得那個學生其實並沒有病,但我沒有為他說一句公道話,然而這件事情就一直在我心上,讓我之後都耿耿於懷。

 一年之後,剛過去的暑假,某人參與了一齣戲劇,負責燈光設計,碰巧這齣劇正正就是說「天狼」的故事,原本也有打算看的,剛巧他們需要人幫忙拍劇照,我就去幫手,還得了一張免費的票,就去看了。演出後有座談會,我留下來了,只是沒想到我會在八十人面前聲淚俱下,因為那劇徹底的喚起了一直埋藏在我心裡的那件事。我在八十人面前懺悔了。最後我說:我曾經寫過一首歌叫《是我》,是在我非常沮喪抑鬱的時候寫的,我以為所有事都是自己的錯,但後來我發現其實不然,有時,如果肯定自己是沒錯的話,就要一直堅信下去,堅信自己的信念是對的,而錯的是其他人,而音樂就是我最擅長做的事,所以我要再寫一首歌叫《是你》,告訴那些人錯的不是我,是他們。

  同一時期,某人亦正參與演出一個短片(而且是主角),同樣以「天狼」的故事作為藍本,又剛巧的,她們需要人做配樂,某人慫恿我去毛遂自薦,我想也是個不錯的機會,於是我便去了,也很幸運的得到了這個機會(我是真的覺得幸運的),就在某人去了美國之後,我就正式開始這個工作了。

  跟前一次的配樂工作不同,這次因為某人是主角,有她的戲份我一定到拍攝現場幫忙,因此我有看過小部分拍出來的畫面,其他的戲也有看過劇照,對短片的了解比上一次的要多,當我要做配樂的時候,我的想像也應該比上次更貼近短片實際上的畫面和感覺,還有導演(應該是導演吧?又其實真正的劇組人員不計演員的話就只有兩個,所以什麼都要做)提出的要求以及引導,要做的東西其實很清楚,過程也算順利,但也許是因為複雜的程度比上一次高很多,有時又太忙太累,結果這次前後歷時將近一個半月,終於完成了。

  我沒有打算劇透,但故事的結局應該大家也知道:主角最後自殺,然後重穫新生。那是多麼諷刺的一件事。然而這個社會就是把人逼迫到一個地步讓人要自殺來重穫新生。

  不過,無論如何,孩子,你自由了。

  最後我未能寫一首叫《是你》的歌,卻把你的噩夢、你的孤獨、對這個扭曲的城市以及那些迷失的人們的控訴,為你寫出來了,然後我為你的重生送上祝福,雖然那是悲哀的,可是,畢竟,你自由了。



你友善嗎?
你接受嗎?
你了解嗎?
你包容嗎?
你愛護嗎?

我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都可以回答自己以上的問題。



謹獻給天上最亮的那顆星

2011年8月10日星期三

傻的嗎?

傻的嗎?憑什麼要人捐錢給你?
傻的嗎?為什麼你不用自己的錢買?
傻的嗎?為什麼你們捐錢給她?

我知道一定有很多人對「我窮到飛天暨終極厚面皮之隨緣樂助生日大籌旗」這個活動充滿疑問,而且(竟然)還有不認識我的人也參與了,所以我決定解釋一下。

正如我在面書活動頁所言,其實早在2009年我就試過辦這樣的籌款活動,我不知道在香港甚至是世界上的其他角落裡有沒有人像我這樣做,但我頗肯定在我自己的生活圈子中我應該是第一人,而上一次(亦是第一次)在細節上跟這一次有點不同,先說明一下。

上次的籌款是為了紋身的,而且有一個目標金額,是一千元,沒記錯的話,最終應該是有至少二十幾人真的捐錢給我了,但最後紋身需要的費用只是五百元,當時我就讓捐錢的朋友決定如何處置剩下的錢,結果他們決定用來買一支酒然後大家分享,所以我照著做了。為什麼自己去紋身但要別人付錢?其實我每年都會紋一次身,之前每次都是自己存錢去紋,可是2009年那次,剛巧又是我的生日,我忽發奇想,想到了一個特別的念頭,就是向各位朋友籌錢紋身,因為既然有朋友會送禮物給我,那不如大家折現就不怕買錯禮物了(笑),而我要紋的就是我英文名字的第一個字母,D。為什麼?D,當然就是我,而當朋友們捐錢給我去紋這個身的時候,就好像他們在成就我一樣;事實上,我必須說,從2009年開始,我真是非常幸運,我遇到很多很好的人,我做了很多自己想做的事,而當中除了靠自己努力之外,同樣重要的就是有很多朋友在旁邊支持我,如果我是成功的,那有很大程度也是因為朋友們成就了我;所以當時我就有了搞這個活動的念頭,我希望把這件事再具體化,因為是紋在我身上的,我就一輩子都記得這班朋友對我的恩情,我就一輩子都記得除了靠自己努力,我還可以信靠一班很好的人,我很幸運、很幸福,因為有這麼一班人成就了我;對我來說,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情。當然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我當時真的很貧困,可是整個意念就是這樣來的。

同樣的,今年我也很貧困。(笑)不過今次我沒有打算要朋友們支付全部的費用,畢竟一支bass動輒就要數千元,我覺得這亦跟上次的紋身的意義不一樣,雖然同樣是想著既然碰巧是我的生日,而又有些朋友會想送禮物給我,那不如還是折現比較實際,但我自己其實都一直有儲蓄(只是我的儲蓄有很大部分因為某些原因而暫時拿去應急了),所以當初我是想著只要大家每人捐十元、二十元,集腋成裘,那麼籌到三分之一我也就覺得很好了,我的目標bass也是介乎二千至三千元左右,屬於低價,所以根據第一次的經驗,只要多一點人參加,大家就不用捐很多,只是沒想到大家會那麼踴躍而且那麼慷慨!

事實上,經過上一次,以至到了現在,我就一直在問自己一個問題:「大家是不是瘋了?為什麼會願意捐錢給我?」

我覺得第一次的時候,應該就正如我所講的那樣,大家都認同那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或是覺得很有趣、很特別,因為應該是第一次有人向他們這樣籌錢。(笑)但我想這次應該是比較特別的。在面書的活動頁上收到一些朋友的留言,或是私下他們傳訊息給我,有些可能是純粹當作送一份生日禮物給我,但有另一些是想「支持你繼續做音樂」或是「支持你追求夢想」--我想,其實大家都很喜歡音樂,是嗎?或是,也許大家其實也有想要追求的夢想,對嗎?看到大家這麼支持我真的是無言感激,本來我還想說:「那就讓我來做第一個成功個案吧--一個證明夢想是值得追求的個案」,可是,後來我覺得這樣不對。我覺得,如果大家心裡都有一個夢想,那就不應該只有我一個值得支持,應該是每一個有夢想的人都值得支持,並且都互相支持,而且應該是每一個有夢想的人都勇於去追求自己的夢想,而如果大家都願意對我那麼慷慨,願意支持我去追求夢想,那麼我覺得,大家應該對自己都一樣慷慨--我常常聽見有些朋友說著「沒辦法,要找份像樣的工作了,不然吃什麼?還要給家用……」之類的說話,我覺得很可惜,他們很多時都覺得我很有勇氣,沒錯,勇氣我是有的,但更多的是關乎選擇:有沒有一件事情是你覺得很重要很重要、很想做、非做不可、不做會不甘心的?我發現其實很多人都有,但未必每個人都會實行,因為有很多有關所謂「現實」的考慮因素常常會令大家卻步,但在這裡我想引用一位好朋友曾經對我說過的話:「……我們現在還很年青,我們以後還有很多時間可以『現實』,我們用不著急於『現實』,而『現實』不應該是一個貶義詞,『現實』應該是由我們去創造我們心目中的、理想中的『現實』……想做就去做吧。」如果有人覺得我很勇敢,那我告訴你,就是這一番說話讓我下定決心去走做音樂這一條路的,我不想被「現實」這兩個字牽著走了,反過來,我相信我可以牽著「現實」走,而現在我把這番話跟大家分享,我希望大家也可以跟我一樣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夢想,把「現實」改變成你心目中想要的模樣--是時候交換角色,換你牽著它狂奔了!

最後,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基本上我都詞窮了,也不知道可以再怎麼形容我對大家的感謝,只能一直說感謝、感激、感恩……又,雖然整篇文章這樣寫下來讓這件事情變得好像很合理,可是我覺得……你們還是瘋了吧!!!(必須用三個感嘆號!)尤其是捐上百元甚至幾乎上千元的那些朋友!!!真是瘋了!!!吼!!!(必須用三個感嘆號 x2!)……咳咳咳……(冷靜、冷靜……)認真。最終籌得的錢總共有$3353,這是比我預期的要超出很多,已經cover了整支bass本身的價錢,但這實在太過份了,所以我將會把其中一半捐出去給慈善機構,幫大家做做善事,又可是捐了一半出去,剩下的一半也cover了運費,還要有多……所以你們真是他媽的瘋了!!!天啊我認識了些什麼樣的人啊!!!(謎:物以類聚,瘋子就是會認識瘋子。)

最後最後。我常常都說自己是一個滿有愛的人,但我覺得我有這麼多的愛,全因為你們這麼愛我;我以為我自己的愛要多到滿瀉了,你們的愛卻是多到要把我淹沒!我無話可說了,唯有用愛和努力還有音樂報答你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