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法官大人,我否認控罪。

為免一直更新面書的status,我決定把我的怨氣一次過在這裡抒發。

昨天出了一個「全世界都以為我好得閒」的status,其實是因為下午的時候祖母打電話來,就聊一聊,然後她說:「嘉詠,你長大了,該好好打算一下了,不要老是待在家裡,久了人會變懶的。」如果是別的人跟我說這些話,大概我老早就發火了,但因為那是祖母,所以不能罵,唯有跟她解釋說:「其實我在家裡也有很多事忙,例如做卡子,是要拿出去賣的。」她聽到是這樣才說:「好好好,有事忙就好了。」可是我心裡還是無法自控的不忿起來,於是就打了那個status。

事實上,我很忙,但無論我怎樣忙也好,總會有些人以為我很閒、很懶,我真的懷疑,是不是我每做一件事都要報告全世界才能讓大家放棄覺得我懶的想法呢?但很抱歉,其實我一向都是默默耕耘型,大事或小事,我做了大家也未必知道,因為我從來都不是四處張揚自己有多勤奮的那種人,做事是用行動,而不是用一張嘴的,所以請不要因為我沒有說出來就以為我什麼都沒有做,我做了而你看不見,那是你的問題而不是我的問題,請撫心自問你自己--作為朋友、家人也好--到底有沒有好好關注過我,並且請大家要有多一點同理心,多一點設想,少一點質疑,多謝合作。

可是。其實不忙又有什麼問題?還是那句,一切都是閣下自己的選擇,不要說沒得選,只做兼職不是我的專利,又,那當然有後果,但自己種的果自己吃掉不就行了,所以閣下不擠點時間出來讓自己休息是閣下的事,我只是寧願窮,都不願那麼笨,讓自己做到半死,賺到了錢也無法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可是也不要以為我平日生活很優閒,請參閱上一段。又所以,當我在那個status回覆Thompson說「在香港不忙是犯法的」的留言時,我說:「法官大人,我否認控罪。」要是那算是開玩笑,就是一個認真的玩笑,因為我覺得香港人真的是瘋了,在很多不同的事上的價值觀都已經嚴重扭曲,尤其是關於工作、金錢,不忙是罪,賺少一點錢是罪,讓自己好過是罪,非得要把自己折磨到不似人形才能得到認同,這種認同我選擇不要,也是罪--他媽的,那就隨便你好了,我是人類,你做你的喪屍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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